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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集体注册商标代理哪家强?

作者:河南汇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1 08:43:01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公司长期未经营是要吊销营业执照公司长期未经营是要吊销营业执照的,什么是长期未经营公司?这个长期具体的时间就是六个月,登记六个月没有经营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下面注册公司代办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下:对此,有些人会说,你怎么知道我有没有经营?现在僵尸企业多了去了,法不责众。这里多有米就要说一说了,对于你有没有经营,其实只要工商局随便核实一下公司账簿和税收申报信息,妥妥的就能了解到公司6各月的经营状况了。要是没有业务,也不记账报税的公司,皮包公司八九不离十了。这里还要注册公司小编提醒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可不仅仅是找一个,还有其他的情况也会,下面来看看:

1、虚假注册。用各类虚假文件信息骗取注册。2、不申请注销。已经破产或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此类名存实亡的企业,也可以吊销执照。3、滥用执照。任意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4、非法经营。有两类情况:一是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二是违反法律法规经营。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选择注册我的商标的类别往往是一个头疼和困难的问题。现在我们来谈谈选择郑州商标注册类别的技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覆盖企业现有业务范围在商标注册中,企业的优先注册类别和商品项目应当是产品或服务本身的属性范围,以及其他相关类别。例如,生产加工熟食的企业,至少要注册29类食品和30类方便食品。这是企业获得注册商标全面法律保护的首步。

二、未来经营范围企业应当对未来的发展作出战略规划和前景预测。因此,企业应从从不防雨的角度出发,对未来可能推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登记,并选择相应的类别。否则,当你努力推出新产品,想一个响亮的名字,准备为你心爱的人申请注册商标时,你会发现你最喜爱的商标已经注册了。这种爱的感觉是痛苦的。

三、扩展到混乱的商品类别我国日常商品分类与《服务与商品分类表》中的商品分类存在一定的差异,容易混淆“电脑游戏软件”、“网络游戏”、“办公文具”、“办公与日常纸制品”等类别。如果企业只关注产品本身的属性类别,而不注册混淆的商品类别,就会给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当他们急于注册其他类别的商标时,企业要想收回就不会付出一点代价。

四、可能的商标类别一些商标的形象和意义适用于许多领域,如迪斯尼的商标,不仅象征着儿童和大朋友的天堂,而且广泛应用于文具、服装、电影、书籍等领域。因此,虽然你的商标只适用于某一类产品,但不应停止使用。商标本身具有多种可能性,可以适用于多种商品类型。别忘了其他可能的分类。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

申请文件存在各种缺陷时,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补正或者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提出修改。补正主要是对申请存在的形式或格式上的缺陷,或者手续上的缺陷进行补正。例如:原文件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主动站正提交合格的文件;原请求书未签章,可以通过主动补正提交经签章的请求书;申请委托有专利代理机构的,若申请时未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可以主动补正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修改主要是指对申请内容的修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主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仅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和答复审查员的第一次审查意见书时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在上述规定期限之外提出的主动修改,专利局将作出视为未提出和处理。

对请求书的修改要通过专门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进行,不能按照这里所说的主动修改的手续办理。

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申请人可以修改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也可以修改其特征部分,使其更准确地与发明内容相适应或更符合逻辑。为了使专利申请符合单一性的要求或加强保护,申请人也可以增删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

对说明书的修改一般来说主要限于非实质性的部分,例如,发明名称、背景技术、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图面说明和摘要等。这些部分可以根据说明收实质部分的内容作修改,使芙与发明主题更适合,使公众与审查员更容易理解发明。对说明书实质部分即发明目的、技术解决方案、效果和实施例的修改一般是不允许的,人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例如,发明目的与技术解决方案明显不相适应,可以依据技术方案对发明目的作适当修改;在申请有符合单一性的情况下,修改说明书,使其符合单一性的要求;将申请时仅写在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补写到说明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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