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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选多类全类保护有什么好处?
作者:河南汇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7 08:36:22
我们对于自己经营的产品在申请郑州商标注册选类别时都非常的明白,当知识产权顾问建议其进行多类或全类商标保护时,很多客户觉得是没有这个必要,以为知识产权顾问在忽悠我们,让我们多花一些钱,其实注册商标选多类或全类保护是知识产权顾问在帮助企业规划其并为其将来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进行规避。那么商标注册选多类全类保护有什么好处?
一、注册商标为什么要选多类全类保护;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说明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商标法》的这一条规定,又界定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在其所在的类别受到法律保护。所谓的多类全类保护则是指在商标的多个类别或全部类别受到保护。
要在多类或全部类别受到保护,途径有两种:一是成为全国驰名商标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多类全类保护;二是进行多类别或全类别的商标申请注册。“多类,全类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分类表》所列多个或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拥有全国驰名商标并非易事,要全面保护自己,注册多类全类商标是个好办法。
有人认为在商标还不知名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申请全类注册。但是,事前防御总比事后补救要好得多。商标作为一种资源它总是越来越少,企业的商标一旦有名气,说不定已经有很多人或单位合法地在其他类别注册的商标跟你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了,到那时商标始创人就会处于被动的状态。如果商标始创人先进行了全类注册,就能避免在该商标成长的过程中让他人或单位有可乘之机。
二、商标注册选多类全类保护有什么好处呢?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有形资产,为企业创造无穷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发展壮大了,商标有了知名度,就可以将这些注册商标有偿许可或者转让,做特许加盟,使企业的实力不断扩大,并向多元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因此,进行全类注册,也并非只是花钱买个平安。全类注册可以说是一种保护性投资行为,能够为企业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奠定基础。此外,注册商标经过相关部门评估还可以质押,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多类全类商标注册还有以下好处:
1、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往往选择自己目前生产的商品种类或者规划中生产的商品种类进行注册,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和预想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离,生产经营的范围可能会扩展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者商品(比如比亚迪的转型),那么这个时候也许会发现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在这个领域已经被他人注册了。
这种情况将面临两难选择:如果重新选择商标,那么面临的将不但是自己多年来积攒的体现在商标上的商誉不能传送到新商标,而且可能自己在新的行业的竞争对手商标价值上有自己原有商标的贡献部分。所以,未雨绸缪非常重要。
2、可避免他人恶性的抢注或者弱化企业商标在企业做大后,如果贵司的商标名称被他人抢注,比如康师傅是方便面的商标,如果有人注册在马桶上面,那对于康师傅公司来说,完全丑化了其商标品牌性,如果没有进行多类或全类的保护,那康师傅只能眼看着他人恶意丑化其商标,并且采用搭便车的方式。
当商标有异议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郑州商标注册异议有一定的流程,那么商标注册异议流程如何进行呢?
一、商标注册异议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二、商标注册异议的申请书件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商标注册异议的注意事项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一、郑州商标注册流程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动态图等,其中,动态图在申请注册时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若申请人非居住的,须委托本地区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商标注册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2.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申请注册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2天左右受理。商标注册处先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将发出补正通知书;若符合规定,审查员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
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后就会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2.商标缺乏显著性;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4.恶意注册;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商标注册目前需要8个月左右;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往往可能会耗时1~2年。
二、商标注册维护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恢复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商标条例》下述两个条款提出:1.依据商标条例第五十二条提撤销(1)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地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2)成为通用名称;(3)容易误导公众,尤其是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方面。
三、商标注册维权商标反对在,任何人均可对公告的商标申请提出反对。反对人须在商标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反对通知,并在指定时限内提供证据。如反对人在商标注册处安排的聆讯中败诉,或需支付另一方讼费。侵权诉讼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可就该商标遭侵犯而进行诉讼。在反侵犯法律程序中,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可获得所有属损害赔偿、强制令、交出所得利润形式或其他形式的济助。
商标转让中的无效情况有哪些?商标转让是郑州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商标转让不管是对于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是有很大的优势,同时还能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但是商标转让也不一定能百分百成功,那么商标转让中的无效情况有哪些呢?商标转让中的无效情况: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状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用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请求,或该注册商标接连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私行改动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商标在注册审核时是有官方备案的,如果在转让之后私自对商标的信息进行了改动,私行进行改动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维护;
3、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自行改动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改动手续的,注册人的称号、地址具有唯一性和断定性的特征,是断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改动;
4、对可能发生误认、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请求;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没有同时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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