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河南汇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是驰名商标?

什么是驰名商标?

作者:河南汇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2 08:39:43

驰名商标的认证方式有哪几种?相信很多人对三大名商标有点陌生,但是如果拆开来分别说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相信很多人就不再陌生了,而三大名商标中,驰名商标是最难申请但是最有品牌效力的商标,那么驰名商标究竟是什么呢?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其在国内为公众光威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依据是根据工商总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认证方式驰名商标的认证方式有两种,但是其认定的标准都是相同的,具体认证方式如下:1、驰名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认定;

2、驰名商标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据司法进行认定;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工商局认定必须通过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有关材料,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邮寄报送到国家工商总局,由工商总局进行认定,而人民法院则是可以通过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直接认定完成,所以许多企业都选择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认定。

郑州商标注册国外跟国内是不同的,不论是收费还是流程上,国外商标注册都比国内的贵,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都能免去很多麻烦,也能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注册商标不光流程复杂,分类等问题也是很繁琐的问题,注册地不一样,所需要的程序和步骤也有所区别。

一般从大的方面来说,国内注册商标和国外注册商标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注册国内商标,一般要求商标所有人是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总部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经工商机关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国外的商标主要是在不满足国内商标的注册条件的情况下,为外国国籍的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境外商标。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国内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办理注册。首先商标注册后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这种保护是有地域性的,一般商标在哪里注册的就受当地的法律保护。自然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在国内可以使用,但是不会受到国内的法律保护。

所以一般来说,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品牌在打入别的国家市场的时候,也要先在该国家注册商标,以得到该国法律的保护。一般国外的品牌商标,很有可能在进军国内市场前,就已经被人在国内抢注,这种情况很多,所以注册商标也是越快越好。

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这一举措,一方面反映了我国行政机关为了履行人世承诺,不得不修改、甚至废除原有与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现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在驰名中,也越来越多地考虑了依据现实中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认定的理性做法。

1.被动认定原则被动认定也称事后认定,指只有在发生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之后,权利人提出申请或者提起诉讼之后,人民法院或者工商机关才能够认定所涉商标是否驰名。在争议没有发生之前,即使某一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任何企业都不得请求有关部门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2.个案认定原则所谓个案认定,是指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这一点在《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査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以证明其驰名的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无需考虑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即足以认定商标驰名的情形除外。”个案认定原则还意味着,驰名商标认定仅对个案有效,并不当然地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这一点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在其他案件中并不当然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有类似的规定。

3.因需认定原则因需认定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确实需要对案件所涉及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加强对该商标的保护的情况下,方可对该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换句话说,只有在不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而不能保护该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之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对于因需认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体现得非常充分。根据其规定,只有在以下三类案件中,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一是以违反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是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二是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案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属于以上三种诉讼,法院就不得认定驰名商标。但是如果属于以上二种诉讼之一,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认定商标驰名,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认为没有认定商标驰名的必要,法院也不应认定商标驰名。

企业不注册商标可以用吗?企业不注册商标可以用的,但存在很多风险,比如所使用商标如是他人注册商标,那么将涉嫌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所使用商标如果被他人抢注,也将承担经济、法律风险。郑州商标注册需要遵循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等)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别人抢注的话,有可能造成侵权。

1.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该商标如果被别人使用,法律并不对该商标提供保护,所以他人将无偿地享受已经被企业辛苦开创出来的市场,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因而受到损害。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就可能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旦被别人申请,那商标就是别人的了,企业就不能使用了。企业不仅要丧失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且还会反过来被商标抢注者起诉商标侵权,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使企业苦心经营的品牌信誉和声誉受损。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如果商标未经注册可能会无意间侵犯他人的商标,从而支付巨额赔偿费。


 

版权所有:河南汇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