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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个人专利注册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河南汇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8 08:38:02
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认定,具有较高市场信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悉,并依法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注册商标。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申请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该郑州商标注册必须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2、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3、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4、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
5、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以省内销售为主的,其销售覆盖面至少应有九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至少应有五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出口为主的,年出口额至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
6、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需达到国际规定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申请著名商标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著名商标申请书;
2、商标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该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材料。
4、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的,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5、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
无地址公司也可以注册的。而无地址注册公司的优点:不需要独立租用办公地址,在家即可办公,节省大量创业成本。政府合法扶持,入驻安全可靠。代收政府、银行信件有关登记注册政策的实施意见(一)创新住所登记制度:
(1)对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在符合条件的集中办公区域内一个场所登记多家企业。a、集中办公区域,是指在本市内设立的互联网产业集聚区、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特色工业园等内(以下统称为互联网产业园区)的办公场所b、申请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产业园区内集中办公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提交以下材料作为企业住所证明:互联网产业园区的成立批文或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互联网产业园区管理部门或开办方资格证明复印件互联网产业园区管理部门或开办方出具的同意入驻的证明文件原件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他人房屋的,提交经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c、企业登记机关在核定集中办公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的住所时应加注“集中办公”。
(2)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
提及郑州商标注册,那么就不得不提注册时候所需的实质性条件,细分,细分,有积极好消极两大类。何为积极条件,即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或缺,本身应当具备的条件,例如:商标独有显著特性,以及申请之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文件,申请费用等。商标注册必备要素之积极要件,通过整理具体列举了以下几点:
(一)具备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是指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标志。在一些国家,无法通过视觉感知的“气味”、“音响”、“声音”等也能够作为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如微软的视窗开机乐曲。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没有对这些加以规定,目前我国保护的是以具有可视性的标志构成的商标,即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对不具有可视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二)具备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可识别性或者显著特征,是指商标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以及服务上时产生的、引起消费者注意并凭此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效果。商标注册之时,必须要确定好显著性。一般认为,商标主要作用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出处或者来源,表示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同样的质量。商标没有显著性,就无法产生这些作用,就没有存在价值。所以商标需为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志才能获得注册。
商标的显著特征根据其产生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
第二,商标通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特征。
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的构成要素本身使它与其他任何标志存在区别,不至于混淆。商标通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本身的构成要素不具有显著特征,但通过长期使用和凭借商品质量的优异而成为公众熟悉的商标后,能使人看见该商标就知道有关商品源于某一生产经营者,从而具有区别商品出处的功能,产生显著性。商标本身是否具显著性,这是确保商标注册能被快速审核通过的必备条件之一。企业若想在短时间内落实商标注册工作,这个前期工作要做好。与此同时,选择一家专业化较强的机构做代理商,不失为一条好的途径。
郑州商标注册的商品类似的具体判定。根据混淆原则及对于商品的一般认识,下列商品一般构成类似商品:
⑴具有相同功能的商品。功能相同包括功能全面相同和特定功能相同。商品之间某项特定功能愈相同,则商品愈类似。例如钢笔与签字笔及铝笔等以书写为使用价值的商品,即可认定为具有相同功能。但这种功能相同应当以社会一般认识为基准,如苍蝇拍的功能在于击打苍蝇等害虫,而其他商品也可偶尔用来扑击害虫,如杂志等,显然不能认定苍蝇拍与杂志构成类似商品。
⑵商品之间的功能具有辅助性或互补性,容易被人误认为相关联产品或系列产品。如毛毯(床上用品)与电热毯(电器)显然分属不同商品分类,但同属于一般认识中的床上用品,属于类似商品。
⑶在使用时存在着搭配关系的商品。如皮带与领带,在共识中属于男人穿着中比较讲究的部分,在销售时也往往搭配在礼品盒中一并出售,故可认定为类似商品。
⑷存在着原料与成品,或零件与成品等关系的商品。如大米与米制品,一般认为以优良大米为原料制作的饼干、糕点品质优良,故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足以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因而构成类似商品。
⑸一般属于同一产业生产、销售的商品或可由同一服务者提供的服务。如提供洗脚服务与提供按摩服务;提供洗浴服务与提供按摩服务等。
⑹商品与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时,可认定二者类似。如蓝猫专卖店以销售蓝猫系列儿童用品为主。此时,该店的服务与儿童用品构成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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